新华网成都3月21日电(记者任硌)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殴打警察、阻挠警察执行公务案,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8个月。
2006年9月15日1时左右,被告人史宣军的朋友史某因车祸在新都区妇幼保健院抢救,史宣军等人在饮酒过多的情况下赶到医院,大声喧哗,严重干扰其他病人休息。医务人员出面制止时,史宣军不但不听劝阻,反而殴打医务人员,扰乱了医院正常秩序。 字串7
字串8
新都区城东派出所民警刘才富和张连国接到报警后来到医院,史宣军与温某、史某等人阻挠警察执行公务,大骂并抓扯和殴打民警,致民警刘才富头部受伤,入院治疗,后经鉴定为头部和胸部损伤。 字串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