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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法官湖北办案遭暴打事件始末

http://www.ptall.com    2007年4月3日 02:37     综合《河南商报》《东方今报》《法制日报》     文字:[ ]
新闻提示

  3月20日和22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湖北省荆门市依法办案,两次遭到暴力围攻。南阳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河南省人大代表、“全国十大优秀法官”丁建民被打昏10多分钟。随行采访的《大河报》驻南阳记者站记者郭启朝被打断几根肋骨,另有两名法警受伤严重。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将此事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责令湖北省严查此事,缉拿行凶嫌犯。
  3月29日,湖北省荆门市就有关情况及事件的进展向记者作了书面通报。通报称,荆门市委、市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其主要领导指示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要求既要支持法院依法执行生效判决,也要积极医治事件中的受伤人员,疏导其他人员的不满情绪,妥善依法处置好这起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字串5

积案十年一直无法执结 字串7

  3月28日下午,记者在南阳市中医院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丁建民。谈起被打时的情形,他不停地重复着:“异地执行实在是太难了……”
  据南阳中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省镇平县马庄冷冻厂(以下简称马庄冷冻厂)与湖北省五三罐头厂(以下简称五三罐头厂)购销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4日作出终审判决,判令五三罐头厂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马庄冷冻厂166万余元。1996年6月,南阳中院依法对该案立案执行。在进入执行程序后的10年间,法院执行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处执行百余次,仅执行到11万元。截至2006年底,五三罐头厂所欠的本金加利息累计达500多万元。
  仅2006年,执行人员就多次找到五三罐头厂的主管单位五三农场、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协调案件执行,但一直没有结果。2006年12月8日,南阳中院依法追加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五三农场为被执行人,共同承担对马庄冷冻厂的还款义务。2006年12月12日,执行小组到中国农业银行五三支行,冻结了屈家岭管理区资金370万元,被执行人两次交付38万元执行款后,又拒绝履行义务。
  丁建民回忆说,今年3月20日,在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4名法警的协助下,南阳中院8名法警到达中国农业银行五三支行,依法扣划已冻结的屈家岭管理区的银行存款。当划扣手续办理到只差银行领导签字时,一名当地男子开始高喊并猛推荆门中院的法警,5分钟不到,现场聚集了上百人。法警高凡手中的相机被夺走摔在地上,几个人将其上身扒光,不停地拳打脚踢。围攻中,南阳中院2名法警受伤,荆门中院前来协助的2名法警也遭到拳打脚踢,执行任务的两辆警车的轮胎被扎破。当地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南阳中院执行人员才得以离开。

字串4

  3月22日,丁建民带领执行人员再次来到中国农业银行五三支行要求协助执行,同行的还有当地媒体的一名记者。丁建民向该行刘行长再次讲明要依法扣划已冻结的屈家岭管理区的银行存款,刘行长提出让被执行方的领导过来协商一下。没过多久,一群人冲到了刘行长的办公室,直奔执行人员而来。刘行长赶紧把办公室门反锁,这些人先喊了一阵门,然后把门踹开,冲着执行人员打起来。  南阳中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全遭到踢打,有人把花盆砸到了丁建民头上,致使其当场昏迷10多分钟。刘行长见事情越来越严重,跪在地上求情:“不要打了,再打就要出人命了。”打人过程持续了约8分钟。
  经医院诊断,执行人员李国良腿部受伤;王全双肺下挫伤,胸部少量积水;随行的记者3根肋骨断裂,胸腔充血,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在荆门中院的解救下,当晚9时,伤者被送往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 字串9

河南省高院: 字串9

此事属有组织暴力抗法 字串7

  3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副院长刘道义称,受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委托,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曹卫平已于3月27日赶到南阳市和湖北省荆门市,慰问正在当地医院接受治疗的被打人员,协调当地尽快处理这起暴力抗法事件。
  曹卫平向记者表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非常严重的暴力抗法事件,并于3月23日将此事上报河南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已责成湖北方面严肃处理。河南省委政法委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向湖北省委政法委作了通报,建议他们迅速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对荆门暴力抗法事件进行调查,依法依纪追究违法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追回被抢走的器材。中国农业银行荆门五三支行应立即将法院应执行的款项协助划拨至法院指定账户。拒不协助的,要及时依照法律规定,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侦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刘道义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前表示,截至目前,河南方面未收到荆门方面查处此事有明显进展的确切消息。 字串2

湖北省荆门: 字串4

被打事件已达成和解 字串7

  3月28日,荆门方面就有关情况及事件的进展向记者作了书面通报。通报称,荆门市委、市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其主要领导指示相关部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要求既要支持法院依法执行生效判决,同时要积极医治事件中的受伤人员,疏导农工和其他群众的不满情绪,妥善依法处置好这起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通报称,3月20日16时20分左右,南阳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李国良、法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全、法警高凡等一行8人,在荆门中院4名法警协助下,到农行五三支行营业部,要求银行协助划扣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账户上的370万元资金,据称此款系该局代收的全区农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法警在营业部清场时与存取款客户发生争执,路过此地的54岁下岗工人马忆西见有法警在农行门口推搡,即去评理,南阳中院的法警高凡认为马阻碍执行公务,将马拖了几米远,用拳头将马的右眉骨打伤出血(后缝2针)。随后围观群众逐渐增多,将法警高凡围住。
  17时9分左右,民警接报警后赶往现场,将法院执行人员与围观群众分开,将两地法院法官、法警带到派出所予以保护。
  当晚12时,由屈家岭公安分局副局长田玉翔带队驾车,将南阳中院的全部人员安全护送出五三农场。
  3月22日上午,南阳市委政法委和南阳中院领导来到荆门中院。在说到继续协助执行问题时,边副院长说,鉴于目前五三农场农工对抗情绪较激烈,此案执行不宜操之过急,应冷静处理,先缓一缓,过段时间再通知五三农场领导到荆门协商解决,不应急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南阳方面表示同意。 字串6
  下午14时40分左右,南阳中院执行局局长丁建民和执行人员李国良、王全以及《大河报》记者郭启朝4人,租借沙洋县私人车辆,着便装再次来到农行五三支行,要求副行长刘公剑立即划扣冻结款370万元。
  刘公剑称,鉴于冻结款属农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要求屈家岭管理区领导来协调。后管理区国资办主任罗智慧和五三法庭副庭长童达渭、管理区副主任祝军等先后来到农行与执行人员协商。
  在此期间,部分人冲进农行三楼刘公剑的办公室与李国良理论,随之发生冲突,有人打了南阳中院的丁建民,荆门方面的祝军、童达渭、丁四清、刘公剑为保护南阳中院人员的人身安全,立即用身体将他们保护起来。4人亦被打,童达渭见状立即脱身报警。
  郭启朝在农行五三支行对面的五三国税分局四楼拍照时,被人发现后追打。民警将其带到屈岭派出所时发现,郭已被打伤,遂立即将其送往五三医院救治,后荆门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郭几根肋骨骨折。
  通报称,事件发生后,荆门市委政法委负责人表示,支持人民法院严格执法,督促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查处涉案人员。
  同时,在多方共同努力下,五三农场与河南省镇平县马庄冷冻厂于3月25日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的基本内容是:屈家岭管理区除已付给河南省镇平县马庄冷库41万元外,依照判决再付给申请执行人1666700元。待执行款汇入南阳中院账户后,法院解除对屈家岭管理区在农行五三支行账户查封,已查封的三台车同时解封,五日内履行完毕;本案诉讼费、执行费8万元由被执行人负担(已付);本案所欠利息申请人同意免除,互不追究。 字串5
  记者截稿时,五三农场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已首付50万元,荆门方面表示剩余款项于近日全部付清。2月27日,当地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参与围攻执行人员,有殴打他人行为的涂永平等4人实施了行政拘留。荆门市表示,将进一步侦查,以依法严格查处违法人员;同时医治受伤人员,协商做好相关赔偿工作,并进一步做好法制教育工作,以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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