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在公共场所充老大,争强斗狠继而斗殴闹事,最终将自己送进监狱,后悔莫及。近日,启东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聚众斗殴罪依法对曹某、王某、盛某处以徒刑。
陶某、周某在本市汇龙镇某网吧包机上网。同日王某、盛某等也到该网吧上网,说陶某、周某包的机是他们专用的,让陶、周让位,陶某、周某不服。王、盛便与陶、周发生争执,并打电话通知曹某前来助阵。数分钟后,曹某等人赶到网吧对周拳打脚踢,斗殴中王用网吧内的灭火器砸周、陶,致使两人受伤。随后,曹、王、盛等人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