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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路口一六旬老人周明(化名)两年前将一张万元存单放在烟盒里,结果不慎被丢下楼,最近发觉存单不见了的他到银行查询发现钱已被人冒领。他一气之下将底楼的住户张女士告上法院,要求其立即还款。昨天,渝中区法院一审认为周明无法举示出任何证据,将其“离奇”诉求驳回。 字串4 存单放烟盒 不慎丢下楼 字串4
据家住两路口体育路的周明称,今年10月,周为了给老伴过生,开始在家翻找放在床底的一个铁烟盒。这盒子里放着他2000年左右在农业银行存款的3张存单,总计一万余元。找了一下午,周老汉也没找到烟盒。他和老伴一起回忆了相当长时间才想起:“2005年8月,孙子来家玩,儿子当时就从床脚找出了一个铁烟盒,孙子玩着玩着就把它从卧室窗户丢下了楼。” 字串9 到银行查询 钱已被冒领 字串8
周明说,他记性不太好,所以没有给存单设置任何密码。他心急如焚地跑到银行查询后发现,钱已经在2006年被人领走了,周当时就瘫坐在地上。1小时后,老周跑回家,叫老伴模拟了一下当时孙子丢烟盒的场景。周认为,他住在13楼,从卧室的窗户丢下去时,由于孙子仅3岁,力气小,不可能丢得很远,只能落在底楼住户的小花园内。周遂找到了一楼的住户张女士,要求其返还全部款项,结果被张拒绝。 字串7
法院认为无证据一审驳回 字串8 周随后到渝中区法院起诉称,是张女士捡到了他的存折并支取了1万余元的款项,要求其全额返还。此案11月28日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时。张女士在法庭上称,自己根本没有捡到什么存单,更别说去支取了,自己家境富裕,如果捡到早就交给警方了。周却坚持自己的“方位论”,认为烟盒里装的存单只可能掉在张的小花园里。 字串3
渝中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明诉称遗失的存单系张女士拾取并冒名支取,周应对此举出相应证据并加以印证,因周在举证期限内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故对其要张女士归还存款的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字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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